服务条款
第 1 条 适用范围
(1)本一般交易条款(AGB)适用于您作为客户通过在线商店 fiberreed.com 与我们订立的所有合同。
(2)消费者是指出于主要不能归属于其商业活动或独立职业活动之目的而从事法律行为的任何自然人(《德国民法典》(BGB)第 13 条)。经营者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为从事其商业活动或独立职业活动而行事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具有权利能力的合伙企业(BGB 第 14 条)。
(3)除非我们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其效力,否则我们不承认客户提出的任何偏离性条款。本商店的商品仅面向消费者提供。
第 2 条 合同相对方与合同订立
(1)您的合同相对方为 Harry Hartmann's Fiberreed(代表人:Harry Hartmann;地址:Maybachstr. 11, 70771 Leinfelden-Echterdingen, Germany;电话:+49 (0)711 603310;电子邮件:mail@fiberreed.com)。更多信息请参阅法律声明(Impressum/Legal Notice)。
(2)在线商店中的商品展示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而是邀请您下单(要约邀请)。
(3)您将商品加入购物车,在结账时填写收货和账单信息,并选择配送方式和付款方式。提交前,您将看到所有信息的概览,并可通过“返回”链接或浏览器功能更正输入错误。点击按钮 [exact wording in checkout, e.g., "Check Out" or "Buy with..",即表示您就购买商品发出具有约束力的要约。
(4)随后,您将立即收到一封确认已收到订单的自动电子邮件。该收单确认尚不构成对您要约的承诺。
(5)当我们通过单独的电子邮件接受您的订单或发出商品时,合同即告成立。使用信用卡、Shop Pay、Apple Pay 或 Google Pay 付款时,合同在您完成付款流程且付款获得授权时即已成立。
(6)礼品卡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在此情况下,合同于付款流程完成时成立。
第 3 条 合同语言与合同文本的保存
(1)可用于订立合同的语言为德语和英语。
(2)我们会保存合同文本,并以文本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订单详情及本交易条款。您可随时在交易条款页面查阅本交易条款。如您已创建客户账户,可在账户中查看以往订单。
第 4 条 价格、运费与配送
(1)所有价格均为以欧元计的总价,并已包含法定增值税(VAT)。运费另计,具体金额请见“运输政策”页面以及下单前的结账页面。
(2)我们向结账时提供的国家/地区发货。向欧盟以外的国家(例如瑞士、挪威、英国、美国)配送时,可能产生关税、进口销售税及相关费用,这些费用须由您向海关或承运商支付。
(3)除商品另有说明外,德国境内的配送时间为 2-5 个工作日,境外为 2-7 个工作日。预付款(银行转账)情况下,期限自发出付款指令的次日起算;其他情况下自合同成立的次日起算。
(4)我们通过 DHL 和 Deutsche Post 发货。
(5)如因我们自身未获供货且非因我们的过错,导致所订购的商品长期无法供应,我们将立即通知您,并毫不迟延地退还您已支付的款项。
第 5 条 付款
(1)您可使用结账时显示的付款方式,目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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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Shopify Payments 进行信用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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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p P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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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P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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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Pay
(2)使用信用卡、Shop Pay、Apple Pay 和 Google Pay 付款时,款项在订单完成时预授权,并在发货时扣款。
(3)礼品卡可在本商店使用,有效期至法定时效期间届满为止(自购买当年年底起三年)。礼品卡不可兑换现金,剩余余额继续有效。
第 6 条 所有权保留
在全额付款到账之前,商品所有权仍归我们所有。
第 7 条 撤回权(解约权)
(1)消费者享有法定的 14 天撤回权。详情请参阅我们的撤回权须知,您也会在订单确认中收到该须知及撤回表格范本。
(2)您也可以使用按钮声明撤回。
(3)退回商品的直接费用由您承担。
第 8 条 法定瑕疵担保权利与保证
(1)适用法定瑕疵担保权利。担保期为自交付之日起两年。
(2)哨片和笛头属于易损件。因演奏造成的正常磨损不构成瑕疵。对于交付时即已存在的瑕疵,您的法定权利不受影响。
(3)仅当商品说明中明确注明时,才另行提供附加保证;相应的保证条款将在该处列明。
(4)如发现明显的运输损坏,请尽快告知承运商和我们。您的法定权利不以此通知为前提。
第 9 条 责任
(1)对于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生命、身体或健康损害的情形、依据《德国产品责任法》(Produkthaftungsgesetz)应承担责任的情形,以及在我们所承担的保证范围内,我们承担无限责任。
(2)因轻微过失违反重要合同义务(基本义务)的,我们的责任以合同典型的、可预见的损害为限。重要合同义务是指其履行是合同得以正常履行的前提、且您通常可以信赖其得到遵守的义务。
(3)排除因轻微过失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责任。
第 10 条 争议解决与最终条款
(1)我们既不愿意也无义务参加消费者调解机构的争议解决程序(VSBG 第 36 条)。
(2)本条款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适用。对于消费者,此项法律选择仅在不剥夺您惯常居所地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所赋予之保护的范围内适用。
(3)如您是商人、公法法人或公法特别基金,则所有争议的管辖地为我们的营业地——德国 Leinfelden-Echterdingen。
(4)如本交易条款的个别条款无效,合同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版本日期:2026年10月1日